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基础科学中心面向新一代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围绕解决航空发动机“宽涵道比可调范围、宽增压比调节率、高涡轮前温度”(即“两宽一高”),以及燃气轮机“高效、低排放、燃料灵活”等方向开展研究,现依托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申请系统发布第二批重点项目和国际合作项目指南。
一、资助项目指南名称
请登录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申请系统,完成注册后查看。
二、遴选项目的基本原则
依据牵引性指标,聚焦航空发动机“两宽一高”及燃气轮机“高效低排放”的基础科学问题。研究指标明确、具有可考核性。
三、资助计划
1.重点项目
中心重点项目支撑相关重大项目牵引指标,瞄准“两机”研究前沿,超前部署,开展相关基础科学问题研究。资助强度不超过2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不超过2年,截至2024年12月。
重点项目旨在培养青年技术骨干,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技术路线明确,竞争择优立项。
本批次共发布16个重点项目指南,分为发动机系统科学、气动热力学、结构强度、材料与制造、控制与测试5个专业方向。
2.国际合作项目
中心国际合作项目面向“两机”领域世界科技前沿,聚焦基础科学问题,搭建中俄、中德、中英等国际合作平台,汇聚全球高水平人才团队,组建双方或多方团队开展项目研究,共同挑战新概念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国际前沿科学难题。
国际合作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2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不超过2年,截至2024年12月,由中外双方联合申请。中方负责人所在单位为项目承担单位,外方负责人依托单位为项目承担单位或参研单位。项目立项后,外方负责人须与依托单位签订工作合同或协议。
本批次共发布3个国际合作项目指南,分为材料与制造、控制与测试2个专业方向。
四、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1.申请条件
(1)项目申请单位应在中国大陆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承担相关项目的基本条件;
(2)重点项目负责人年龄45周岁以下(国际合作项目中外双方负责人年龄不限),需全职受聘于项目申请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国际合作项目外方负责人需为全职受聘于境内/境外机构持外国国籍者或全职受聘于境外机构的外国永久居留证持有者,具有讲师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将在项目周期内退休的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
(5)正在承担“两机”专项基础研究项目或中心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
(6)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数量限为1项;
(7)参研人员参与申请和在研“两机”专项基础研究项目和中心项目合计限为3项(仍可作为项目负责人另申请项目1项);
(8)参研人员参与申请的同一指南项目数量限为1项;
(9)责任专家不得申请或参与项目。
2.申请人注意事项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即可在线填报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书在线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日16时。
(1)申请人需登录中心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完成注册,按照申请书模板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书撰写完成后,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书及附件材料至项目申请单位,经单位审核并提交至中心后,下载打印最终版本申请书。
(3)纸质版申请书封面需加盖项目申请单位公章,并保证纸质版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纸质申请材料盖章页需提交原件)。
(4)申请人应于2023年3月6日前向科技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版申请书原件以及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一式一份)。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为实现项目总体目标和牵引性指标,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承诺遵守相关数据和资料管理与共享的规定。
2.为加强项目的学术交流,促进多学科交叉与成果集成,中心项目将组织项目进展检查和过程进展研讨会。获资助项目负责人有义务参加中心项目责任专家组组织的规定交流活动。
3.本通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解释权归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基础科学中心所有。
科技处
2023年2月7日